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暨高职升本科考试将于2023年3月19日举行。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有关要求,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按照教育部和我市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考试工作实际,市高招办提醒各位考生务必做好如下个人防疫事项。
1.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“第一责任人”的意识和责任,自3月12日始,开展自身健康监测,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。
2.考生须于3月12日前登录“招考资讯网”(www.zhaokao.net),下载《2023年3月天津市高职分类暨高职升本科考试考生自我健康监测卡及承诺书》(以下简称《健康卡》,见附件1),按规定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字确认,在考试时交给监考人员。
3.考生须遵守考点考试防疫有关规定,积极配合健康检查,进出考场时应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,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。
4.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出示以下证件材料:①考生准考证;②有效身份证件;③填写完整的《健康卡》。
5.考生如在考试期间具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呼吸困难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病状,须及时向考点或考区报备,听从考点或考区安排参加考试。
6.疫情低水平流行期,在常规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,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;在“专设考场”和“应急处置考场”参加考试的考生,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。
7.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,请考生密切关注“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招考资讯网”(www.zhaokao.net)或考区通知,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。
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规定,坚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,共建共享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。
附件1:2023年3月天津市高职分类暨高职升本科考试考生自我健康监测卡及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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